在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指引下,国内钢铁企业对二次能源的利用越来越重视,燃气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(CCPP)技术可以实现高炉、焦炉、转炉煤气的高效利用,在行业内工程应用也越来越多,需要适时出台相应的设计规范,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,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,监督和指导钢铁行业在燃气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设计、运行管理。鉴于都市环保公司在CCPP行业的业绩较多,经验较丰富,受主编单位邀请,我公司相关专业参与了行业标准《钢铁企业煤气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设计规范》编写和审核工作。
该规范主要针对钢铁行业内以低热值的高炉煤气、转炉煤气或混合煤气为燃料的电厂,适用于钢铁行业内新建、扩建燃气轮机标准额定出力为25MW~300MW级的简单循环和煤气–蒸汽联合循环电厂,以及类似机组的改建工程。
该规范主要技术内容包括:适用范围、引用标准、总则、厂址选择、总体规划、主厂房布置、燃料供应设备及系统、燃气轮机设备及系统、余热锅炉设备及系统、汽轮机设备及系统、水处理设备及系统、热工自动化、电气设备及系统、水工设施及系统、辅助及附属设施、建筑与结构、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、环境保护、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、消防以及本规范用词说明和条文说明。其中余热锅炉设备及系统、汽轮机设备及系统、水处理设备及系统、水工设施及系统、辅助及附属设施等章节由我公司参与编写,适用范围、引用标准、厂址选择、总体规划、主厂房布置、建筑与结构等章节由我公司参与审核。
该规范的编制将进一步指导和统一钢铁行业内的CCPP工程设计,体现我公司在该领域的技术实力,具有重要意义。